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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廣東銀人金幣公司 日期: 2021-04-09 查看次數: 6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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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宣傳部
中 央 文 明 辦
人 事 部
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宣傳部
中 央 文 明 辦
人 事 部
人發〔2001〕98號
日前,中央組織部、人事部發出通知,頒布實施《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規定》以公務員法為依據,吸收十多年來公務員獎勵工作的實踐經驗,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公務員獎勵的原則、條件和種類、權限和程序、實施、監督等做出了全面規定,共六章二十二條。
《規定》明確,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給予獎勵。分五個種類: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和授予榮譽稱號。其中,對功績卓著的,授予“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或者“模范公務員”、“模范公務員集體”等榮譽稱號。
《規定》指出,公務員、公務員集體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需要獎勵的,由所在機關(部門)在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獎勵建議;按照規定的獎勵審批權限上報;審核機關(部門)審核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審批機關批準,并予以公布。對獲得獎勵的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由審批機關頒布獎勵決定,頒發獎勵證書。獲得記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頒發獎章或獎牌。對獲得獎勵的公務員,按照規定標準給予一次性獎金。
《規定》強調,對于因同一事由已獲得上級機關獎勵的,下級機關不再重復獎勵。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設立其他種類的公務員獎勵,不得違反規定標準發放獎金,不得重復發放獎金。同時強調,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申報獎勵時隱瞞嚴重錯誤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或者嚴重違反規定獎勵程序的,應撤銷獎勵。
中組發[2008]2號
關于印發《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干部(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事局:
現將《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在實施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中央組織部、人事部。
人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
第一章
第一條
第二條
公務員集體是指按照編制序列設置的機構或者為完成專項任務組成的工作集體。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二章
第五條
(一)忠于職守,積極工作,成績顯著的;
(二)遵守紀律,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四)為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做出突出貢獻的;
(五)愛護公共財產,節約國家資財有突出成績的;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七)在搶險、救災等特定環境中奮不顧身,做出貢獻的;
(八)同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有功績的;
(九)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爭得榮譽和利益的;
(十)有其他突出功績的。
第六條
(一)對表現突出的,給予嘉獎;
(二)對做出較大貢獻的,記三等獎;
(三)對做出重大貢獻的,記二等功;
(四)對做出杰出貢獻的,記一等功;
(五)對功績卓著的,授予“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或者“模范公務員”、“模范公務員集體”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第七條
嘉獎、記三等功,由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市(地)級以上機關批準。
記二等功,由市(地)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省級以上機關批準。
記一等功,由省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中央機關批準。
授予榮譽稱號,由省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由市(地)級以上機關審批的獎勵,事先應當將獎勵實施方案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
第八條
(一)公務員、公務員集體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需要獎勵的,由所在機關(部門)在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獎勵建議;
(二)按照規定的獎勵審批權限上報;
(三)審核機關(部門)審核后,在一定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如涉及國家秘密不宜公示的,經審批機關同意可不予公示;
(四)審批機關批準,并予以公布。
《公務員獎勵審批表》存入公務員本人檔案;《公務員集體獎勵審批表》存入獲獎集體所在機關文書檔案。
第九條
第四章
第十條
對在處理突發事件和承擔專項重要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應當及時給予獎勵。其中,符合授予榮譽稱號條件的,授予“模范公務員”、“模范公務員集體”等榮譽稱號。
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獎勵。
第十一條
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的獎勵證書、獎章和獎牌,按照規定的式樣、規格、質地,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制作或者監制。
第十二條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時調整公務員獎金標準。
對受獎勵的公務員集體酌情給予一次性獎金,作為工作經費由集體使用,原則上不得向公務員個人發放。
公務員獎勵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各部門預算,予以保障。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五章
第十五
第十六條
(一)申報獎勵時隱瞞嚴重錯誤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
(二)嚴重違反規定獎勵程序的;
(三)獲得榮譽稱號后,公務員受到開除處分、勞動教養、刑事處罰的,公務員集體嚴重違法違紀、影響惡劣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撤銷獎勵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必要時,審批機關可以直接撤銷獎勵。
第十八條
公務員集體獲得的獎勵被撤銷后,審批機關應當收回并公開注銷其獎勵證書和獎牌。
第十九條
對在公務員獎勵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按規定條件和程序進行獎勵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以及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
附件:1、公務員獎勵審批表(下圖)
附件3:公務員獎金標準
獎勵種類 獎金數額(元)
嘉獎
記三等功 1500
記二等功
記一等功 6000
授予榮譽稱號 10000
中組部/人社部公務員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獎章/公務員獎勵證書〔2019最新版〕〔2019最新樣式〕〔2019最新式樣〕〔2019最新款式〕〔2019最新版圖片〕〔2019最新版圖案〕【標準】
公務員獎勵審批表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 | |||
民 族 | 籍貫 | 出生地 | ||||
身 份 證 號 | 參加工 作時間 | |||||
政 治 面 貌 | 學歷 | 學 位 | ||||
工 作 單 位 | 職 務 | |||||
擬 授 獎 勵 | ||||||
獎 懲 情 況 | ||||||
簡 歷 | ||||||
主要 事跡 |
主要 事跡 | |
申報 機關 (部門) 意見 | 簽 章 年 月 日 |
審核 機關 (部門) 意見 | 簽 章 年 月 日 |
審批 機關 意見 | 簽 章 年 月 日 |
備注 |
注:此表一式二份,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確認后,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一份由考核單位留存。
姓 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
民 族 | 籍貫 | 出 生 地 | ||
身 份 證 號 | 參 加 工 作 時 間 | |||
政 治 面 貌 | 學歷 | 學 位 | ||
工 作 單 位 | 職 務 | |||
擬 授 獎 勵 | ||||
獎 懲 情 況 | ||||
簡 歷 | ||||
主要 事跡 | ||||
申報機關(部門)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審核機關(部門)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審批 機關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備注 | ||||
單 位 名 稱 | |
負責人 姓 名 | 公務員人數 |
擬 授 獎 勵 | |
曾受何 種獎勵 | |
主要 事跡 |
申報 機關 (部門)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審核 機關 (部門)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審批 機關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備注 |
獎勵種類 | 獎金數額(元) |
嘉獎 | 800 |
記三等功 | 1500 |
記二等功 | 3000 |
記一等功 | 6000 |
授予榮譽稱號 | 10000 |
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 魏武)人事部部長尹蔚民15日在全國人事廳局長會議上總結我國過去5年的人事工作時說,公務員法頒布后,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各級人事部門和黨委組織部門一道,精心組織實施,入軌階段的實施工作基本完成。
尹蔚民表示,過去5年我國人事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2003年至2006年,33萬名年輕優秀人才通過考錄進入公務員隊伍,優化了隊伍結構,維護了社會公平。大規模開展培訓,參加各類培訓人員2300萬人次,公務員的能力和素質明顯提高。著力加強考核、獎懲等日常管理,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大力弘揚公務員精神。尹蔚民說,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過硬、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正在形成。
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魏武)記者15日從全國人事廳局長會議上了解到,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我國已建立了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
人事部部長尹蔚民表示,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全國各級人事部門共同努力,深入調研,周密論證,精心組織,確保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順利出臺和平穩實施。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1-04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商人社〔2018〕104號 | 所屬主題: | 部門文件 |
商人社〔2018〕104號
商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8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年度考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單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8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政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及政府組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省批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在冊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人員聘用信息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核準備案的為準。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
二、考核內容
以工作績效為重點,以服務對象滿意度和平時考核為基礎,全面考核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等各方面表現。
三、考核標準及優秀等次比例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優秀等次人數一般不超過各事業單位參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員的15%。本年度被授予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綜合表彰的事業單位,優秀等次比例可適當提高,最多不超過30%;本年度受省(部)級以上單項表彰或受市(廳)級綜合表彰的事業單位,優秀等次比例可適當提高,最多不超過20%。優秀等次比例由各事業單位自主分配使用。單位規模小,工作人員少的事業單位的優秀等次數,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按規定在本系統內統一平衡確定。
沒有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改革任務的單位,核減單位2個百分點的優秀比例。
按有關規定受到“一票否決”的單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單位,優秀等次比例應控制在10%以下,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不得評為優秀。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注重實效、簡便易行、便于操作。考核應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事業單位應成立由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的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個人總結、綜合評議、民主測評、審核、公示、確定等次、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員等程序組織實施。
本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統一使用《商丘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管理系統2018版》軟件,各縣(區)、各事業單位可在QQ工作群中下載。上報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審核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明細表》及考核電子數據均由本軟件打印和導出。
五、考核結果使用
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工作人員崗位聘用、晉級、增資以及實施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六、時間安排
(一)2019年1月份: 申報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校對單位參加考核人員信息。組織實施年度考核,考核結果按要求進行公示,個人填寫《管理、工勤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專業技術人員年度(任期)考核登記表》。
(二)2019年2月-3月份:年度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年度考核備案材料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審核表》(一式三份)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明細表》(一式三份)及考核電子數據、《管理、工勤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專業技術人員年度(任期)考核登記表》。為提高工作效率,市直事業單位備案材料可先報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審核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明細表》及電子數據,個人考核登記表可延遲到4月底前完成備案存檔。
(三)2019年4月份:各縣(區)人社局上報年度考核結果。主要包括本地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總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統計匯總表》及人員考核電子數據庫。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單位實際,細化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標準,量化考核內容。要堅持民主公開、客觀公正、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簡便易行、全面準確的原則,規范運作程序,嚴密組織實施。
(二)科學組織實施。把年度考核與年終總結、平時考核、聘期考核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要嚴格把握民主測評、等次確定、公示監督、考核備案等關鍵環節,確保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嚴格工作時限和備案制度。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結束后,及時將各類上報資料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全市備案工作于2019年4月底結束。
聯系電話:
附件: 1. 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申報表(A4正反面)
2.管理、工勤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A4正反面)
3. 專業技術人員年度(任期)考核登記表
(A3正反面)
附 件1
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申報表
( 年度)
單位 |
| 單位性質 |
| ||||
編制數 |
| 實有人數 |
| 參加考核人數 |
| ||
本年度單位受表彰情況說明 |
| ||||||
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認證情況 |
| ||||||
單位“一票否決”情況說明 |
| ||||||
受處分、處罰、刑罰、在處分期內或受調查未下結論等影響考核的情況說明 | 姓名 原因 受處分時間 處分類別
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簽章(簽字) 主管部門紀檢監察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單位 申請 比例 | 申請考核優秀等次 比例__ %,優秀等次指標____個。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政府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意見 | 經審核,同意你單位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按__%使用,事業單位優秀等次指標共___個。
年 月 日 |
說明:本表作為本單位年度考核備案依據。
附件2
管理、工勤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 年度)
姓 名 |
| 性別 |
| 聘現崗時間 |
|
崗位及職務 |
| ||||
崗 位 職 責 |
| ||||
個 人 總 結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主管領導評語和考核等次 建 議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單位意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確定年度(任 期) 考核等次意 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本人意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未確定等次或不參加考核情況說明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備 注 |
|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
附件3
專業技術人員年度(任期)考核登記表
( 年度)
單 位
姓 名
現聘崗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姓 名 |
| 性別 |
| 出生日期 |
|
現聘崗位及聘期 |
| 兼任崗位 |
| ||
個人總結 | |||||
|
完成的主要專業技術工作、創造發明及成果登記
起止 時間 | 項目、課題、成果、教學等專業技術工作名 稱 | 工作內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參與、獨立) | 完成情況(獲何獎勵、效益或 專利) | 備 注 |
|
|
|
|
|
著作、論文及重要技術報告登記 | ||||
日 期 | 名稱及內容提要 | 出版、登載、獲獎或在學術會議上交流 情 況 | 合 (獨) 著(譯著) | 備 注 |
|
|
|
|
|
考 核 結 果
主管領導評語和 考核等次 建議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單位意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確定 年度 (任期) 考核 等次 意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本 人 意 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未確定等次或不參加考核情況說明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備 注 |
|
考 核 結 果
主管領導評語和 考核等次 建議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單位意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確定 年度 (任期) 考核 等次 意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本 人 意 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未確定等次或不參加考核情況說明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備 注 |